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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白鹿古建筑群百年古民居直接被拆除 为何一朝成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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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白鹿古建筑群百年古民居直接被拆除 为何一朝成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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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合江县白鹿古建筑群内幸福街的一些居民不太“幸福”——他们拆掉了自己住了大半辈子的古民居。“我们也不想拆。”看着地面堆成小山的残梁碎瓦,一名居民这样告诉记者。

  白鹿古建筑群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范围内的民居为何会被直接拆除?四川日报·川报观察民情热线()记者就此进行调查。□本报记者魏冯

  在合江县白鹿镇白鹿社区幸福街入口处,一块刻有“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白鹿古建筑群”的石碑非常引人注目,一旁的石碑则详细介绍古街道始建于清顺治年间。保护范围为:以幸福街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0米。而幸福街的石板路,更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白鹿茶马古道。

  然而,当记者走入幸福街,却见街两边有着非常显眼的三处房屋废墟,一路上还有不少房子大门口写有“此房属危房”字样。

  对于这样的景致,前来参观的游客议论纷纷,“古街拆得乱七八糟,太可惜了。”“走几步都贴的危房标识,还有好几处废墟,煞风景,以后不会再来。”

  据当地民众介绍,被拆除的三户民居,均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而拆毁房屋者则是三户屋主——居民彭胜明、冯学清、杨学会。

  居民们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们收到了一份排危通知书,通知书由白鹿社区居委会开出,上面写着:“你家位于白鹿镇幸福街的房屋是危房,随时有垮塌可能,为防止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请你立即排除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否则后果自负。”

  对于排危,居民们首先想到的是修缮,而按规定,此类古民居,如需修缮或重建,必须由房主本人自行向当地社区和镇(街)政府申请,由镇(街)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方案实施,如涉及文物保护的,需按照程序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为此,居民张和(化名)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多次向社区和镇上相关部门申请修缮房屋,但申请了几年,至今都毫无回音。

  修缮申请迟迟无回音,但排危却不能等。“前段时间,下了暴雨,房屋垮塌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隔三岔五让我排危,说碎瓦砸到人得自己负责。”张和告诉记者,万般无奈下,他们只好把房子一拆了之。

  听到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的民居被拆除的消息,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白鹿社区居委会主任冯庆能的第一反应是安全隐患消除了,“少挂心了。”而他也是下达危房排危通知的负责人之一。

  文物保护和房屋排危,是冯庆能身上的两重责任。合江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贾雨田介绍,该县在2019年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将文物保护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给各乡镇,白鹿镇又确定冯庆能作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另一方面,房屋安全按属地管理原则,也是镇上建台账,同样由冯庆能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管理。

  在文物保护和房屋排危的两难之间,镇干部和社区干部们似乎更害怕后者带来的隐患。“一到下雨天,就睡不好觉。”冯庆能说。“我们知道民房就在白鹿古建筑群内,但不算主体文物建筑,而且经常都有赶集的村民走这条老街,出了问题就是人命。”白鹿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远航同样认为。

  贾远航透露,此前幸福街的居民申请修缮房屋,但镇政府没人敢批。“古建筑群内的房子到底咋个修缮?从省上到市上,也没有具体规定和统一标准,我们不知道如何执行。”贾远航说,他们担心居民万一不遵守“修旧如旧”的规矩,把古镇形象搞坏了咋个办?“县上领导也没说该不该修缮,镇上没哪个部门敢签字的,都怕批了遭‘打板子’。”

  贾远航还坦言,居民自己拆房后,虽然也会影响古街风貌。“但居民自己拆房,我们没涉及签字、没审批,就不算我们同意拆。”

  同时,修缮资金也是一道坎。贾雨田透露,他并不知晓此次民居被拆事件,不过,身处省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的老民居如果严格“修旧如旧”,一个房子至少要花几十万元。

  有居民曾提议政府补贴部分资金、居民自筹剩余资金方式修房。对此,白鹿镇党委书记李淋春表示:“没有补贴的钱了,这两三年向上级争取的资金,都用在了白鹿古建筑群的核心文物保护区域——清源宫、施公馆等文物的修缮,再争取钱来修民居不现实。”

  李淋春表示,近年来镇上也曾尝试引入社会资本,但尚未成功。白鹿镇党委副书记龙伟认为,如果市上或县上能把白鹿镇作为重点项目打造的话,应该有助于引入社会资本。

  白鹿古建筑群拆房的步伐似乎并不会停止,据贾远航透露,幸福街四分之一的房子都属局部或整栋危房。“接下来还将有五六户要拆除。”

  对于古建筑群保护,专家认为政府应该担起自己责任,不能把责任推到老百姓身上

  “从历史建筑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当地在处理民房拆除事宜上的做法有不妥当之处,在缺乏必要引导的情况下,就让百姓自己把房子拆了。”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所长崔航告诉记者,像白鹿古建筑群这样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一般由省文物部门统筹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县级文物部门负责日常的直接管理。”

  记者采访的另一位专家则认为,对古建筑群的保护,一级级政府应该担起自己责任,不能一级推一级,最后把责任推到老百姓身上。

  崔航还认为,白鹿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的民房被拆,凸显了国内对文物周边环境保护存在短板。“像白鹿古建筑群这类省保单位挂牌后,保护资金和精力都放在文物本体上,对周边环境的保护缺乏足够重视的现象仍然存在。省文物部门下拨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资金也很难覆盖到保护范围内的老民居,而古建筑群的最大价值,不仅在于核心的文物建筑本体,也在于古建筑群赋存的历史环境——具有历史信息的民房和原住民生态。”

  贾雨田对此颇为认同:“古建筑群里的民居达不到文物级别,但也是历史建筑,影响着古建筑群风貌,它们如何修缮?资金如何解决?都需要更加明确、细化的规定。”

  针对这一现象,崔航呼吁,地方政府应该主动作为,积极建立古建筑群内民房的保护机制、应急机制,做好信息互通和上情下达,从宏观层面保护好文物建筑赋存的历史环境。针对非文物建筑,可以积极灵活地筹措资金,比如学习省外部分地区试点的“认养”制度,吸引社会资金注入老屋修缮,出资方拥有老屋一定时限的使用权限。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副院长李沄璋则建议:当地市一级可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就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的认定、撤销、管理和保护等提供决策建议,也面向基层做更多历史建筑保护和修缮的培训,找出最适合当地的保护路径。

  此外,对于困扰老民居修缮的“修旧如旧”问题,多名从事古建筑研究的专家学者认为,“修旧如旧”并不等同于与以前的房子一模一样。“鼓励当地居民采用一部分新材料、新技术修缮,只要主体核心价值不受损,保持基本结构、外观形式即可。”崔航说,这样既可以降低修缮成本,也可以增加居住舒适性。

  我省去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或将为白鹿古建筑群内的老民居等带来福音。《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省将对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统一实施建档挂牌保护,推行“拯救老屋”行动,加快修缮有价值的古民居。并强调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会同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省直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支持手段,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共同参与,推动建立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在“属地管理”的框架下,相关部门似乎可以合法回避难题。合江县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不知古建筑群内老民房被拆;合江县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被拆房子处于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两个部门对基层难题的关注度、知晓度可见一斑,想来也更谈不上主动为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了。

  在“属地管理”的框架下,白鹿镇和白鹿社区干部一边扛着古建筑群保护责任,一边扛着房屋安全责任,多重压力压迫下,人力、财力资源都有限的基层干部,似乎也产生了逃避心理,因担心遭问责,直接把难题甩给了当地居民,最终基层干部似乎无责任了,但古建筑群的风貌却遭到了更大破坏。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记者以为,是因为个别地方和部门滥用了“属地管理”原则,以“属地管理”为由,把一些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推给基层,以属地之名“压担子”“甩包袱”,把层层压实任务异化为层层转嫁责任,与“属地管理”落实工作、提升治理的设计初衷背道而驰。

  “属地管理”不应成为责任转嫁的挡箭牌,科学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在制度设计上厘清权责,在资源分配上放权赋能,在工作状态上主动作为,齐心协力地化解难题,优化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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