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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印发实施:明确实验区建设四大行动

中国古建网2023-01-17古建保护保护古建筑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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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印发实施:明确实验区建设四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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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廊设计,保护古建筑问卷,古建筑墙体保护本报讯(记者赖运香)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以下简称“《计划》”),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

  《计划》根据《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72030)》,以及在完成《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任务的基础上,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配套措施,是未来加强实验区建设工作,推动创建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的重要依据。

  《计划》明确了5年内的工作任务,根据《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72030)》中期规划目标,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生态保护体制与机制;进一步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村落、古民居等的保护名录,绘制梅州文化遗产分布电子地图,建设梅州客家文化遗产网上展馆;完成3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物资料征集;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新增18个非遗传习所,培养一批新的代表性传承人;修复区域的古建筑、古民居等,推进保护区域的展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扶持一批生产性保护单位,公布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继续推进梅州客家山歌、广东汉剧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活动;继续支持大专院校设立客家文化研究机构,培养传承保护非遗人才,开展客家文化系统性研究。到2025年,非遗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非遗及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得到整体性保护,社会广泛参与实验区建设的生动局面基本形成。

  《计划》明确了实验区建设四大行动,具体包括:以非遗为核心的保护行动,健全和完善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强非遗普查和分类保护、推进非遗记录工程、推进非遗普及教育、开展非遗主题传播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区域性整体保护行动,推进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推动实验区建设与乡村振兴相互促进;理论研究和宣传提升行动,加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理论研究、全面科学总结保护成果并加强宣传推广;非遗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行动,推动实验区建设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创新非遗展示方式与提升活化效益。

  《计划》指出,要加强保障要素建设,一是开展立法和机制建设,将实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二是加强工作体系和队伍建设,市、县两级配备客家文化生态保护(非遗传承)专职工作人员,扩大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组织筹建梅州市非遗保护协会;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将实验区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验区建设;四是开展建设成效评估。

  《计划》提到,对于实验区内四个重点区域(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五年行动计划秉承“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创新非遗传承保护方式,将重点区域内的非遗场馆和设施融入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开通历史文化游径。一是培育“非遗+旅游”,助推文旅融合,振兴传统工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文化品牌引领作用。二是充分利用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剧及采茶戏等戏曲剧种资源优势,在保护利用、活态传承、展演展示等方面不断创新创造经验,扩大客家文化影响力。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提升梅州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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