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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提示!

中国古建网2023-01-17古建保护中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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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建筑的文化价值,中國歷史,古建筑立柱保护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成了“全干材”,含水量很低,耐火等级低,具有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就会起火。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覆盖严实紧密,屋顶内部的烟与热不易散发,温度快速积聚,迅速达到“轰燃”。古建筑的梁、柱、椽等构件,表面积大,木材的裂缝和拼接的缝隙多,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更容易引起充分燃烧。

  古建筑大多采用均衡对称的建筑布局方式,高低错落,疏密相间,庭院相连,它们很少考虑建筑的防火问题以及建筑的垂直和水平防火分隔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扑救,极易造成火灾的连片。

  部分古建筑为文物保护单位,其存放的经书、画像、雕刻以及建筑本身就是珍贵的文物,价值难以估量。此外,寺庙人员众多,僧舍常年拥挤。宗教活动举办期间,信众、香客大量聚集,发生火灾后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文物古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文物古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消防设施管理。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保持防火间距。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

  严格用火管理。炊事用火、照明用火、取暖用火时,使用时周围应用不燃材料隔绝,可燃物、易燃物远置,并且必须有专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岗。使用完毕后及时消除火种,防微杜渐。

  严格重视宗教活动明火管理。可将在殿内烧香、点蜡和燃点油灯改为在殿堂之外的安全地带设置焚香炉亭,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熄。每天清理蜡烛残枝、香头,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也可使用安全可靠的替代性物品来替代易引发火灾的点火蜡烛。

  设置消防标志。文物物古建筑单位的重点部位和旅游热点,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指示牌,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导火物品带入古建筑和文物单位,以最大限度减少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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