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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研究之德国】关注历史建筑复原

中国古建网2023-01-11古建保护古建筑保护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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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研究之德国】关注历史建筑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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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建保护新理念,古建筑保护言论,古建筑保护汛期德国的历史古城大多建于罗马帝国时期,兴盛于中世纪,有近800年的历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许多城市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城市几乎被完全炸毁。其中破坏最严重的城市如柏林、法兰克福等,90%以上的建筑都被毁坏。战后,德国首先面临的就是解决住房紧缺的问题。1970年代以后,随着住房问题的基本解决,城市建设的重点从新建转为古城保护和改造。经过几十年的重建和保护,德国的城市已经很难再看出战争的痕迹,城市历史风貌得以恢复,而如此良好的历史风貌主要得益于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

  在德国旅游,如果事先没有“做功课”也不用担心,试试找一下城镇里主要的交通指示牌,如果上面标有“老城”的方向,按照指示牌找过去就可以了。

  在许多德国城市,老城往往“隐藏”在新城中,并吸引着天南地北的游客。事实上,大多数“老城”并不特别古老,因为在二战末期的大轰炸中,大多数德国古城被夷为平地。但是,德国人如此珍爱老建筑,他们从废墟中挖掘出还能利用的材料或装饰物,按照之前的模样一点点将历史建筑复原,才有了今天散落在各地的“老城”。

  德国的金融中心法兰克福是一座现代化都市,一座座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是这座城市的标志,然而最著名的景点还是要数“罗马人广场”。这个广场号称保持着中世纪街道的面貌。广场一侧老市政厅的人形山墙、四周半木结构的老房子、脚下石块铺成的地面,无不透露着浓郁的古风。如果没有明信片上被轰炸后的法兰克福照片作证,很难想象广场和周边的建筑完全是在废墟中重建而成。

  在德国,保护、修复甚至重建古城和古代建筑很少引发公众大讨论。德国人力求按照原样修复或重建历史建筑,由此形成的老建筑、老城市完全可以“以假乱真”。

  法兰克福建于公元1世纪,公元8世纪成为皇家行宫,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又成为皇帝加冕之地,承载了丰富的德国历史文化。从1977年开始,在市民的呼吁和要求之下,法兰克福市投入巨资从一座座建筑开始修复古城风貌,仅老歌剧院的修复就花费了6900万美元。

  进入21世纪,进一步复原法兰克福古城容貌的呼声再次高涨。去年初,法兰克福市下定决心,试图复原法兰克福原来的中世纪风格,在罗马人广场附近的皇帝大教堂附近约7000平方米的土地上,开始了庞大的修复工程。按照计划,此次修复工程将重建30座历史建筑,法兰克福市按照保存好的图纸,将原样复制这些建筑。尽管要忍受城市中心区域施工带来的交通不便,但绝大多数法兰克福市民都对复原工程表示支持。

  (1)功能更替式保护:即保存古建筑原有的建筑方式、建筑风格、建筑规模和建筑色彩,使整个建筑外立面保持原样,而大面积改造建筑内部装饰,甚至改变内部结构,从而更替建筑的使用功能。如工厂改造成医院;仓库改造成商场;鱼场变成博物馆;旅馆改成研究中心;军营内的全部营房统一改造成居住区等。这种功能更替式保护方法的好处在于:一是避免大量的建筑垃圾的搬运和由此而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二是节省大量的建材资源及其他物力和人力;三是保护了大批的古建筑。

  (2)风格共容式保护:德国国民议会以多数票做出决定,老城内二战空袭后留下的建筑都要作为历史文物按原貌加以保护。这样既不能因建新建筑强求风格一致而拆除老建筑,又不能因为保护古建筑强求风格一致而建筑一批失去时代真实感的仿古建筑,因此采用了以老形式修旧复旧,以新形式建新造新的方法,从而形成了不同时代的建筑风格共存共容的独特的街景立面。这种保护方式的好处在于真实地再现不同时代的艺术成就,自然地坦露各个时期的建筑风韵。

  (3)部分拼补式保护:在德国,经常可以看到“牛头马面式”或“阴阳面式”的建筑。这类建筑有的上边是古建筑下边是现代建筑,有的左边是老式建筑右边是新式建筑,有的正立面是古老的,而北立面、侧立面是新的,初看时总觉得别扭,但这是对有价值的典型性古建筑实施抢救性保护的应急措施。如位于柏林市的德国总理办公大楼的建筑立面由三部分组成,其中中间一部分是古建筑,原是东德的国民议会大厦,仍保留原来的建筑,东、西两边是新建的现代建筑。通过这样的抢修性保护措施,使原来的古建筑总体上得以保护。

  (4)遗迹残存式保护:古城古迹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因此德国人十分重视对一些历史遗迹的保护。只要具有历史意义和文物价值,哪怕是断壁残墙,也不加修补地进行残存式保护。1961年始建,1989年推塌的历时28年的柏林墙,曾经是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的分界线,也是两个国家的国境线。统一后的德国为了让人不要忘记德国分裂的历史,对柏林墙的遗迹进行了残存式保护,避开大规模改造的地段,有选择地保留了几段较完整的柏林残墙。让人行进至柏林墙根就会自然回忆起德国分裂的那一段历史。

  (5)整体修缮式保护:这类保护主要用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特别是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这类建筑物的保护重在整体性,是原汁原味的修缮式保护,修缮时全部使用老式材料,使其尽可能地恢复本来面貌。如柏林市5个规模宏大的博物馆、马利安教堂、联邦总统入居办公的观景宫及其周围的艺术宫和教堂等建筑,等等。正是以这批整体性保护的古建筑群为主的古城古迹的有效保护,才再现了德国丰富的历史文化。

  (6)位置平移式保护:这类保护主要采用德国现代最先进的建筑平移技术,在城市集中改造的地区将最有历史价值、最值得保护的建筑物,通过位置平移得以有效保护。如在德国柏林市索尼中心建筑群建造过程中,遇到了德国极其重要的古建筑保护单位——德国末代皇帝威廉二世皇帝的住所。耗资500万马克,将整幢建筑物平移了150米,作为索尼中心的休息厅,完好地保留了威廉二世皇帝的住所。

  法兰克福尚且如此,其他许多德国城市就更不用说了。在距离法兰克福约40公里处的一个山脚下坐落着一座小镇比丁根,镇上完好地保存着一个中世纪的古城要塞:两座圆塔并排而立,中间夹着建成于1503年的城门“耶路撒冷”门。

  进入城门,人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古城内的建筑都保持着原始的特色,清一色的半木结构房屋,有的房子外立面上的木头看似已经腐朽,让人恍若隔世。如果不是古城一些商店出售现代服饰和装饰品,行走在古城里就仿佛穿越到了中世纪。比丁根古城里的房屋并没有空置,每栋房子门廊前和窗台上种着各种鲜花,显示里面依然居住着人家。有的城堡则成了旅店。同大多数德国古城一样,比丁根古城参观游览完全免费。

  沿着古城的一角循着山势拾级而上则是一片完全相反的场景,从山脚到山顶,一排排设施先进的独栋别墅将整个山坡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的花园小区,站在山顶的瞭望处,眼下就是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古城,两相对比十分震撼。

  德国许多古城之所以能保持完好,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政府和人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1)保护意识强烈:在德国市民的意识中,一是把保护古城古迹同保护环境联系在一起,认为保护古城古迹就是保护环境免受污染。二是把保护古城古迹同发展德国社会经济联系在一起,认为其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三是把保护古城古迹同保护民俗文化联系在一起。正是这种强烈的保护意识才产生了自觉的保护行动。

  (2)投入资金多元:在德国,对古城古迹保护资金的投入是多渠道、多元化的。首先是政府的投入,无论是联邦政府、州政府、还是市政府,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到古城古迹的保护;其次是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专项基金投入,如各级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文物保护部门和环保部门对古城古迹的项目都会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再次是私人自筹资金,对私人住宅的古建筑的改造整治,私人自筹资金的投入占主要比例;第四是企业投资;第五是税收优惠,凡企业投资到古建筑保护的项目都可享受免税待遇。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使德国的历史文化保护走出了一条良性循环之路。

  (3)决策科学民主:在德国,古城保护的决策不是由某个部门、某个人决定的,是否需要保护要提交国民议会以多数票通过。对公共建筑的保护方案需要通过招标和方案竞选,需要通过古建研究所审查,规划、文保部门审核,最后由市政府审批。对私人住宅类古建筑的保护性整治方案也要征求住户的意见。保护决策的民主性最典型地体现在国民议会的表决上,即使只有一票之差,也要严格遵循表决结果。这种既广泛地听取广大民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又具有绝对权威的表决,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决策方式。

  (4)实施严格有序:德国对于古建筑保护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和健全的法规体系。不仅联邦政府有一系列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古城古建筑保护等法律,各州政府和市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使古城古迹保护的实施有法可依。其次,各个市政府都规定了详细的保护实施的程序。同时,在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详细整治规划作指导,使各项工作始终有条不紊得以实施。

  (5)技术支撑充足:在技术层面,德国的历史保护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培训和实践三个方面。研究和培训是实践工作的重要基础,包括大学、非盈利性研究机构和博物馆实验室在内的研究机构为德国的历史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德国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者主要由建筑师和规划师组成。建筑师和规划师是市镇一级主要从事建筑规划和保护工作的技术力量,即使是规模比较小的乡镇也需要雇佣规划顾问进行指导工作。

  东西德建筑均是从二战废墟中重新站立起来的,其发展是基于德国自身深厚的建筑历史传统。早在20世纪20年代,以现代主义特别是包豪斯学派为代表的德国建筑就已经获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

  二战后德国的重建规模惊人,几乎每个城市都重新平地拔起。但是德国并没有放弃传统建筑形式,各个城市都重建和修复了许多被炸毁的古迹。《文物保护法》明确,保护的对象不仅有建筑物,还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街道、广场、园林、花园、水面、墓地、重要林荫大道等地面建筑设施;而地下和水下的设施,如地基、水井等也在被保护之列。如卡尔·马克思大道记录了前东德的一段历史,现在也成为柏林的保护“文物”。

  在对待历史建筑方面,德国既尊重保护传统文化,但并不因循守旧、停滞不前,而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把古建筑的保护与城市的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新与旧、古老与现代协调发展,遥相呼应,相得益彰。如波兹坦广场索尼中心用巨大的钢架将新建筑吊在原古代宫殿上空,并用玻璃将宫殿罩起来。如此既保存了历史建筑也为新建筑找到了空间,巧妙地将两者结为一体。旧威廉·弗里德里希皇帝纪念教堂(二战中被炸掉了脑袋),战后被有意保留残状,不予重修,以期铭记历史教训。在世界历史中的重要性无法比拟的柏林墙,也有一部分被保留下来,用来纪念那段历史。

  1990年东西德统一之后,“批判性重建”的概念在社区重建中被大量使用,德国在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上制定了很多细致的规定,如对街道尺度的控制、建筑高度的取同等。历史街区的机理被保留,新建建筑的风格必须是现代的,不允许产生复制历史建筑立面的情况。在柏林最重要的历史建筑旁边,所有的新建筑都表现出了一致的和谐。柏林很多新建筑立面处理都独具匠心、富有个性,这是追求多样性的体现,也是饱含历史情结的德国人致力于重塑传统城市空间品质的努力。

  今天的德国城市建筑整齐美观,风格简洁,市中心也鲜有摩天大楼,历史建筑则主要分布在内城。

  当代德国建筑简朴明快,色彩庄重,重视质量和功能,在现代世界建筑上占有重要地位。其建筑设计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现代简约。建筑外形简练、现代、充满活力,色彩大胆而时尚;二是功能实用。任何被认为是多余的装饰都几乎被摒弃;三是材质精良。建筑材料和技术注重环保与可持续性;四是注重细节。在建筑空间的设计(包括走廊、中庭、院落等)上,追求工业设计的工艺高度甚至是艺术高度,对精确度和空间尺度有极高的要求;五是风格协调。非常重视新旧建筑以及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此外,德国建筑对人的活动空间非常关注,无论是建筑物的外部,还是内部,都通过多层次的空间营造来满足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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