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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单位成鸡舍?乡村古建要在发展中保护

中国古建网2023-05-08古建欣赏文化建设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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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单位成鸡舍?乡村古建要在发展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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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村一文物保护单位“骑尉第”被当做鸡舍的新闻引发热议。“骑尉”是古代的一种官阶,而“骑尉第”则是这类官员的住宅。此次事件焦点的“骑尉第”系当地农户林家祖宅的一处居所。该私人住宅在2002年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报道显示,林家目前不在村内居住,家中老人偶尔回来在老屋饲养鸡群。

  文物保护单位竟然沦为鸡舍?网友的质问,传达了公众对文物保护单位遭破坏性使用的心疼和关切:文物保护单位是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人人有责。但进一步了解不难发现,该文物属私人住宅,屋主对名下产权享有合法占有、使用的权利,因此也有不少人持相反意见:“我自己的屋子想干嘛干嘛。”两方截然不同的态度道明了此次争议的关键:私人住宅使用与文物保护之间如何平衡。

  其实,对于村民这种行为不难理解。在村民眼里,所谓的文物不过是一间屋子,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尤其是报道中的“骑尉第”外观破败,已经不适宜居住,搬离已久的村民没有理由出钱修缮维护。但在文物保护部门看来,对“骑尉第”这类文物进行修缮和保养,理应由屋主负责,禁止对其进行破坏,比如排放污染物、倾倒垃圾等。两方“僵持”之下,并不利于对于文物的保护。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对乡村文物保护越发重视,在资金等要素投入上都有所加强。但不可否认,这种保护很多时候还限于具有更多现实价值和鲜明特点的文物,比如说可以作为文旅融合项目开发、或可以作为历史古迹研究的文物往往更受青睐。而在这次事件中,看似平平无奇、没有特色的“骑尉第”则因为缺乏保护而沦为鸡舍。

  类似“骑尉第”用做“养鸡屋”的情况也并非孤例,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除了这类古建筑的价值特色未被重视外,这也是多重因素耦合的结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外流日益增多,有的古宅由于缺少打理逐渐荒废,依附于古建筑的文物也就日益凋敝。另一方面,有些村民的祖宅老屋虽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其仍在其中生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改建拆建房屋的需求,但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化解这种日常生活需求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直接关系着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效。

  不可否认,我国乡村地域辽阔,各地历史积淀千差万别,并不是每处文物都有鲜明而醒目的记忆和特色。然而,“骑尉第”这类乍看颇为“普通”的文物就没有保护价值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传统村落、古建筑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传统文化的积淀过程,其间蕴含着丰厚的历史内涵、文化价值和研究意义,而当下呈现出的只是一个剖面,许多厚重的历史可能被折叠和隐藏在一道横梁、一个农耕用具、一间老屋里,等待着被我们读懂和挖掘。就拿报道中“骑尉第”来说,这种砖木合院式建筑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是中国古老、传统的文化象征,其建筑外观之雅致、建筑结构之精巧,使其历经时间检验,仍能体现工匠构思的巧妙以及工艺的高超。因此即便它看起来破败,但其包含的价值是不可被磨灭的,它的完整保存对研究当地历史文化及建造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对乡村文物的保护,不能只看眼前,还需要有未来眼光。农村发展日新月异,传统的“一家守一屋”保护模式已不能满足当下需求,还应顺应时代发展,推动保护方式多样化、市场化。因此,除了依靠政府部门划拨保护资金等方式持续“输血”之外,不妨尝试通过文旅开发、让文物“活起来”等方式“造血”,让古老文物在今天有更多发展可能。其实在这方面不乏成功实践。山东在农村落地“乡村记忆”工程,通过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等途径,对古建筑、古民居等乡村文化遗产形成有效保护;安徽一些乡村发挥徽派建筑优势,利用发展乡村旅游的模式发掘文物经济价值……这些探索和实践,不仅留住了历史记忆,还在创新性发展中焕发了文物的时代价值。

  同时,还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文物的方式。首先,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对乡村文物的保护责任,包括相关管理部门、村委会和村民的权责边界,以及缺乏修缮维护资金时的申请补助手段等。其次,还应在农村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引导村民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村的文物保护更加规范。更重要的是,要让村民真正形成自觉,实现“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转变,还需要平衡好村民个人发展与保护文物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可以适当引入市场化手段,支持村民在古村开发中就业创业,或是尝试合股保护方式,让村民享受股份分红利益,让他们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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