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古民居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乡村古民居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乡村古民居保护的困境与出路,古建筑保护结语,古建筑加固保护,中国灵魂世界眼光近年来,各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特别注重对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留住了“美丽乡愁”,激发出乡村发展新活力。然而,由于资金不足、规划滞后等原因,部分年久失修的古村落古民居修缮工作进展迟缓,有的虽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却无奈在风雨中飘摇。
2021年1月13日,笔者来到位于湖南省浏阳市龙伏镇新开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沈家大屋。屋门口有一口清澈的池塘,塘右边两棵大樟树郁郁葱葱,大门口墙壁上还写有该大屋的简介及保护范围。
走进沈家大屋,犹如走进一座迷宫,屋屋相叠、巷道回环、庭院错落,令人莫辨东西。正厅两侧的天井、十字厅、格子门、过厅、横厅以及厅屋内两侧的斗拱、房间都一一对称。房屋依地势而建,幽深曲折的巷道,使几个宅院既互相通连,又各自独立。通过照壁、矮房的阻隔、回环,颇具庭院深深之感。
据考证,沈家大屋为新开村沈氏家族的五福堂主人沈抟九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建。光绪年间,他的6个儿子续建三寿堂、师竹堂、德润堂、筠竹堂和崇基堂等。大屋原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使用面积10000多平方米,17间厅、30多条巷道和长短回廊,将20多栋屋、200余间房组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群体。从幸存的格栅门窗装饰和四处照壁等建筑,可看出当时的雕刻工艺,欣赏到晚清时期江南的民间绘画艺术。
沈家大屋的历史价值不可估量。辛亥革命民主人士焦达峰的姑姑焦爱贞、妹妹焦六兰是大屋内师竹堂媳妇。焦达峰自小频繁往来于此。1909年中秋时节,他从日本留学回国,蓄西式头、提留声机,在师竹堂厅屋边开留声机边做反清宣传,传为美谈。大屋内留存有4处私塾和大革命时期儿童团、妇女识字班的遗址,还有“人民公社大食堂”时期的大量标语和宣传画,“识字栏”“评比栏”“社员意见栏”“工分公布栏”等,真实记录了那个特殊年代,内涵丰富。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被专家考证为湖南长株潭地区最大、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民居建筑群,却风雨飘摇,不少房屋因年久失修而坍塌,许多难得一见的建筑艺术瑰宝和历史遗存濒临毁灭。
“10年前我从电视上看到介绍,马上带着家人来参观,对其宏大的规模与保存完好感到惊叹。去年再来,发现里面的房子又倒了几间。再不保护好,就没有了。”一个前来参观的外地游客感慨道。
“作为沈氏家族后人,看到这些具有重要价值的老房子慢慢被风雨侵蚀、倒塌,我们心里更难受。”当地一位老人对笔者说。
鉴于沈家大屋的历史文化价值,2002年,长沙市8位政协委员联名写出保护提案。随后,浏阳、长沙和湖南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多次提出抢救保护建议与提案,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沈家大屋先后被公布为长沙市和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尽管社会各界都很重视,但修缮让沈家大屋的保护陷入困境。”从沈家大屋走出来的长沙市气象台原台长、高级工程师沈绍尧告诉笔者,20多年来,他一直为这座古建筑群的保护工作奔忙。
“2009年,浏阳市出台628万元的保护方案。2012年,又制定了对大屋的第一期抢险加固维修工程设计方案,计划投资147万元,用以解决沈家大屋主体建筑屋面漏水、墙体倾斜开裂等问题。但因种种原因,到位的资金很少。”龙伏镇新开村村委会主任沈细兴说。前些年主要是把屋顶、横梁、柱子做了部分更换和加固,因为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大修,有的房屋墙体在风雨侵蚀中垮塌了。
“财政拨付的修缮资金我们一分钱也没有乱花,由村里配备了专人管理,建立了修缮的各项收支台账。”沈细兴告诉笔者,修缮中,成本最高的是人工费用。比如更换一根柱子,材料费大约是三四百元,但人工费就要2000元左右。2016年,村里又引入社会资金180万元,对捞刀河岸通往沈家大屋的危桥进行了修复,解决了通行难问题。
龙伏镇文化站站长黎志雄说,2018年,浏阳市文物局向省文物局提交了《沈家大屋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报告,请求湖南省文物局将沈家大屋修缮工程立项,并尽快制定修缮工程实施方案,报告中提到的第一期修缮工程所需经费约为3000万元,计划分两期工程进行。目前,省文物局还没有对这份预算报告作出批复。
湖南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沈家大屋损毁严重,修缮耗资巨大,各级政府配套的财政资金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只能分步实施。而且大屋的产权目前仍为沈氏家族集体所有。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沈氏家族后人在大屋被列入文保单位之前为修缮工作出了不少力,但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继续参与进来,与政府一起想办法共同筹集资金,共同保护。
专家指出,破解沈家大屋修缮保护难题,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招商引资两手抓。
一方面,要做好修缮的整体规划,将所需资金列入立项预算,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没有整体规划,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修缮保护只能是纸上谈兵。”湖南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湖南省文史馆馆员柳思维指出。
柳思维教授认为,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沈家大屋的修缮首先需要省文物局尽快对工程立项报告的可行性进行研究,作出批复。一是按照修旧如旧、不破坏大屋本来面目的原则,做出整体工程的规划,分步实施,督促各级政府按规定将修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拨出相应资金。二是省文物局可组织专家对大屋的历史文化价值进一步评估,争取申报国家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名录,以便筹集更多的保护资金。三是各级政府文管部门要高度负责,即使相关负责人更换了,落实的责任也不能变,不能“新官不理旧事”,列入财政预算的修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资金没到位或被挪用的,要追责。
另一方面,可考虑让搬离的居民回迁或进行产权转让、租赁,将其列入乡村旅游开发项目计划。
笔者了解到,沈家大屋列入文保单位后,居民或为改善居住环境或因儿女结婚成家等,陆续另选地址建新房,搬离了老屋,留下来的也是少数老人。老人去世后,老屋无人居住,子女也放弃了维修。
“文物部门认为房屋产权还在村民手里的,村民就有义务维护。村民认为,既然自己搬走了,房屋又被列入省、市文物保护单位,政府就应该拨款修缮。”沈细兴说,修缮保护陷入两难境地。
对此,湖南省政协常委、文史委副主任朱有志教授认为,在当前如火如荼的“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尊重历史记忆,保护好有景观价值和文化底蕴的旧民宅及古树名木、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破解沈家大屋修缮保护难题,一是动员那些搬出的村民搬回来居住,由村民投入部分资金,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补助,按文物保护的要求对房屋进行修缮。同时,还要对居民饮水工程和周边交通设施、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当地村级组织和村民协商一致,由村集体统一负责,像湖南的凤凰古城、洪江古城和云南的丽江古城那样,让村民将房产转让入股,让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投资搞旅游开发,对房屋进行整体修缮,合作经营,互惠互利,既保护了文物,又给村集体、居民和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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