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文化的三重映像
中国武术文化的三重映像
中国武术文化的三重映像,古建筑绘画模板,古建筑测绘人员,明清古建手绘下文为《中国武术文化的三重映像》,张震、金玉柱、陈新萌、邱洁著,节选自《体育文化与产业研究(第1辑)》
身体是历史精神的行为映像,作为身体行为的中国武术在三类不同历史社会形态中分别以政治身体、身体政治与身体资本的映像在场。中国的历史精神中始终涵摄“文武张弛”之为道的政治思想,中国“大一统”文化也是由政治学作为第一显学的传统所保障的。在这一背景和思想基础上,近代民族国家意识觉醒以来,国家意志和国家行为实质上得到了强化,从皇权不下县到政治权利的全民化,使得原本隶属于皇帝私人特权的武术下降到每个国民的身体教育当中,民国时期武术的短暂繁荣和相关思想争论,都根源于国民身体训练的国家意志和政治需求,武术“国”字化本质是重要的身体政治问题,即福柯所言的规训的身体以及随之而产生的一种肉身政治学。
在福柯看来,身体是权力的直接载体和受体,身体的训诫与惩罚让意义的“散播空间”(espace dune dispersion)成为“审视现代社会中权力、知识和肉体三者之关系的诊断专家”。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武术套路化,也离不开肉身政治学场域。改革开放后,武术非奥运项目,使得它远离政治场域,此时,具有消费性质的身体崛起,习武者习武行为成为消费品,加上新型社交媒体的推波助澜,引发了如今乱象丛生的武林江湖,“造假”和“打假”成为一对商业炒作手段,导致学界内外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打”的问题上。简单地认为“立足训练学视域强化武术‘打’功能的当代开发”或“将武术搏击植入学校体育”,就能挽救武术当代发展之颓势。殊不知,武术无论是表现为直接的格斗还是格斗意象构成的套路,本质上只是一种身体政治的投影。“打”从来不是同质的唯一概念,只是“家族相似”的概念簇,其功能的当代性开发应当与国家意志相符合,将其作为一种新的政治学问题讨论与解决。
本文从唯物史观和实践论的视域出发,基于业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访谈,由历史及现实,深入探讨武术作为新型身体政治在未来良性发展的一种可能性。
政治以习武者身体礼仪的表达方式在场是武术文化的重要起点,无论是西周建立的武礼一体的六艺贵族教育体系,还是越来越严格的禁武令与不断完善的武举人才培养体系产生的表面意义上的二律背反,其本质都不外乎古典时代政治的身体映像。
武术之所以能谓之曰“武术”,在于它“人文化成”为人的存在体。武术的前形态是中国古典时代国家军事的一部分,这种“军事”与商周的礼仪形态紧密结合在一起,是发源于“武礼一体”的文化性存在。回溯历史,任何一个民族在文明早期,都生活在“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的蛮荒状态下,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如何免于猛兽之害?如何保存生命?如何获得更多、更好的生存空间?“武”成为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与关键。因而,人与兽斗、人与人斗是人无差别的本能,这样的“武”之术,与“中国”“中华”还未产生联系。对此,上海体育学院戴国斌教授指出:“此时的‘武’并非武术的武,这个‘武’是原义性的,是地球村人类共同面对过而且还要面临的‘武’,大而言之可谓暴力。中国在前轴心时代就已经走出对暴力‘武’之三重认识,其竞德、逐智、争力顺序,并非武术史所说的与兽斗、与人斗,而是先有节制后到无节制。”武汉体育学院王岗教授也指出:“打斗是世界武技共同发展的原点,作为一种生存的行为活动和手段,武技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区和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史上都有着相同的起源。所谓‘民物相攫,而有武矣’,所谓‘凡有血气者,皆有争心’,所谓‘争者,人之所本也’,皆是此意。人们潜意识中都清楚,只有强者才能在竞争中生存,通过这种具有嗜血色彩的打斗,实现自身和群体的生存,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性的活动和行为。” 远古时代,不仅仅是中国,其他区域的国家亦是如此,如果此阶段的“武”称之为武术的话,等于说武术哪个国家都有。因此最早的“武”为广义之“武”,泛指搏斗、打斗等,带有共同性特征的具有进攻和防守行为的原始技击动作,并非武术。
没有哪位学人能否认武术是一种文化,而文化的本意“人文化成”“人化”,指的就是大家有意识地将自然行为赋予一定的价值旨趣和意义的活动。戴国斌教授所提出的“竞德”“逐智”就是武术以“竞”的文化形态体现的方式,而更为重要的是,此等“竞”“逐”一开始是完全从属于整体“国家”的下属概念。西安交通大学张再林教授指出:“中国自古以来,很多事物没有严格的界定,有概念而无定义,有现象而无问题,以至于一些本质性的问题一直处于认识论层面,难以拨开云雾,形成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定位与解读。从中国‘戈崇拜’的考古学发现、国家之‘國’的词源学考证、中国诸子学‘兵学源学说’的史料学验证,无不一一印证了持戈之‘武’所包含的‘礼’的意涵才是中国文化的真正源流、真正开山、真正原点的合理性观点。”正如《左传》所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戈”除了用作国家作战的兵器,更重要的功用是仪仗用的礼器,即使它后来退出了战争舞台,也仍然作为礼仪的象征在历史长河中存续,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戈”之武、“兵学”之“武”、国家之“武”是武术意义发生的前形态,但这时的“武”实质上仍为一种笼统的网状谱系,是政治、军事话语层层累叠起来的形态。
实质上,也只有文化层累叠到一定程度,才可能产生复合性和多元性的文化形态,武术的产生需要文化层累积,也因为厚实的文化层,它的历史形象显得非常复杂而模糊。暨南大学马明达教授指出:“历史上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民族、地域和生产力水平的影响,武术的发展历程、内容结构、社会功能、文化含蕴都比较复杂,很难一下子说得明白、说得透彻,需要辨识探讨的地方很多,加上资料严重匮乏,多学科整合研究的水平不高,是故至今还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和盲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历史的变迁,随着诸多中国文化元素的渗透,中国武术逐渐走向了具有自我范式的存在样态。我国古代的‘武艺’,本身就是一个内涵宽广的概念,它包含军旅武艺和民间武艺两大领域,也是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武艺活动的统称,进入近代,古代武艺的一部分内容丧失了继续存在的社会基础,逐渐走向消亡;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因为具有显著的健身、娱情和搏击功能,从而继续得到人们的喜爱。从渊源上讲,这种武艺之学承袭战国的‘技击之学’。”就此而言,原本是同源性、无差异的暴力打斗行为,在不同地域的文明与文化的发展进程中开始呈现出具有自我范式的发展轨迹。因此,在中华礼仪文明的大背景下,文化地理学意义上的中国格斗技术真正成为武术,而中国文化的变迁史根本上是一部“武礼变奏”的发展史。
中国自《礼记》时就开始有“文治武功”的记载。从兽到人的转变,自然离不开“武”的征伐、获取与占有;人的发展,离不开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制度与法律构成的“文”之维系。马廉祯认为:“武术的历史镜像,会随着广义的‘武’而不断地审视自己的作用、地位、价值与意义;也会随着‘文’的润泽而不断地彰显出中国文化的固有特征,生成具有文化性、文明性、伦理性的内在属性。”实际上《周礼·保氏》早就已经较为全面地提出:“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其中“文”之艺、礼、乐、书、数,与“武”之射、御合而为一。在周人看来,文教可以润泽武功,武功也可以促进文教的实现。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从西周开始就已然成为主流价值,成为国家意志和国家统治行为的核心。西安体育学院袁金宝教授认为:“周公旦作礼,并将其作为周代封建贵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射箭、驾车、角力等作为礼仪方式。或者说,周人的教育中以武术的身体性训诫实现了周礼在各级贵族阶层中的普遍化。习武是周代封建贵族受教育的特权,是权力在身体上的表现,武术教育则是一种知识传播手段。”从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视角看,国家化的礼仪与武术教育的结合,本质上就是权力的上下贯通方式,是一种通过身体训诫而统一意识形态的举措,这一点亘古未变。
最初的武术是“居庙堂之高”的贵族政治技术,贵族的身体同时即政治的身体,因为由当时的社会结构可知,三家分晋之前的商周社会是以贵族为主体的国家,习武修文、张弛有道才是“道德”高尚的士人所为。习武作为一种身体权力技术,战斗能力是一方面,礼仪风范则是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无论是射箭、驾车还是使用戈、矛、钺、斧都有相应的“配套礼仪”,而礼仪又是那个时代展示“道德”的身体行为,因而拥有习武权力等于占有道德的制高点。所以,中国的生死搏击术可以发展成为武术,深究其根源,《周礼》的教育内容已经给出明确的答案,武艺不仅用作“平时肆力于耕耘,有事则执干戈以卫社稷”,而且使得这些“武”之教育进入天子、诸侯及贵族的日常生活。拥有习武权实质上也等于拥有了制礼和彰显自身德性的权利,礼仪这种政治技术限制了武术搏杀时的血腥和残忍,习武行为反过来又强化了礼仪的身体训诫作用,陕西师范大学黄聪教授指出:“古代中国的历史变迁,‘文’与‘武’始终呈现着‘变奏’的二律背反现象。这是因为,中国‘儒、释、道’的文化规制,以及国家政治权力、身体感性权利共同形塑了‘尚武’摇摆的历史架构。”“武”在“礼”的影响下,或被规范化建构,或被审美化修饰,武人的自然性情趋于内隐而转化为自我控制和调整,整个社会呈现出对暴力的文明转化以及自身心理结构的“理性化”,这种理性化完成的本质也就是“武—礼”一体化的标志。
西周以来建立的礼仪化的格斗技术为战国时代贵族的“无限战争”与秦人浩浩荡荡的统一大业所终结,秦汉建构起来的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模式,破坏了周朝的封建贵族制度,始皇帝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让兵戎之力只能集中为皇权这一主体服务。《哈佛中国史·早期帝国:秦与汉》一书中写道:“秦征服之后的世纪里,农民和城市人口逐渐非军事化,帝国的兵役也逐渐由社会的边缘人群来代理。”为了维护帝国的稳定,“非军事化”的社会秩序使得禁止民间习武几乎成为任何一个“大一统”王朝的必然选择,文官治国的官僚政治造就了“重文轻武”的社会氛围,但这并没有妨碍武术的存续,只不过相应的武术人才主要用于拱卫皇权,其身份不再是贵族,而是更加边缘化的社会人,而且习武行为必须受到官方的授权、认可并在官办的体系内按照规定训练。
为此,从唐代之后的大部分王朝建立了上下结构完整、编制清晰,招生系统、培养机构、管理机构和官吏制度完善的制度化体系。例如《武昌县志》就记载:“旧在邑之西隅,宋崇宁间于县治南一里许建,讲道堂二,进学好问与武艺武士就傅,斋五。”也就是说,在地方学校中,五个斋(学校)里就有一个武斋。到了明代,武科举的乡试、会试(某些时期设有殿试)也构建得比较完善,清代配套的武举考试创建的相关教育系统可下至乡一级行政单位,被官府认可的习武者在参加乡试前被称为“武生”,武生归儒学教官监管,随营武生则归营员将弁约束。武生的学习内容包括常规的月课学习、骑射训练和研习兵家及儒家经典。武生的考试为三年一次,主管的学政按临主试,考试合格的就能参加武乡试。相对文科举的童生,武生配有入伍的粮食,国家鼓励武生“举优升监、改应文试、改捐文职、呈请游学、佥运漕粮、入营效力”,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历练和发展,以成就文武兼备的人才,最终成为合格的皇权拱卫者。
因此在文武关系上,呈现出由“文武张弛”到“以文抑武”“以文控武”的重要捩转,习武者的身体作为政治载体和投影,更多地表现为政治权力的工具和手段。所以作为儒家意识形态的“文”成为习武的先决条件,对于武生而言,在习武活动之上开设了“四书五经”和“武学七书”这类“必修课”,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是实际用途的武艺,而是各种“经典”。政策制度制定者认为:“以为古名将,如诸葛亮、羊祜、杜预、裴度等,岂专学《孙》《吴》,立学无谓,故也。”最高统治者最希望看到的是培养出一批批具有儒家“忠义”思想、效忠君父的人才。完善的“武举制”与民间愈加严厉的“禁武令”看似二律背反,但实际上却是武术重要的时代表征,在古典时代,每个的身体本质上都是政治的身体,是皇权政治的投影,而习武则表现为一种表征行为,身体不再表象为操练武术的姿势,而是成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而且这种意识形态是政治化的身体操作,根本目的就是创造稳定的帝国秩序。武举制度之下的武术教育在宋代之后的变异结果,正像是全景监狱式的权力观看,这使得王朝一方面要出台严厉的禁武令,严禁不在皇权控制下的任何武装力量和集团的形成;另一方面又要建立完善的武学教育系统,甚至让这一系统的脉络伸向县一级的行政单位,以实现完全的控制,并不存在无敌于世界的格斗技术和浪漫主义的技艺,武术真正的形态恰恰就是政治身体的一重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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