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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建网2023-05-08古建资讯中国建材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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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建材网,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私人庭院凉亭设计图古建筑往往承载着一个家族的变迁,承载着一座城市的记忆,更承载着一段历史的印记。在城乡发展的同时做好历史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然而,今天我们节目里要讲的两处古建筑,却遭遇了不同的“待遇”。来看今天的深观察。

  玉环市芦蒲镇分水村村民梁有清:上面房顶也倒了,塌了嘛,全部都空了,变成一个空房子了。(原先里面有好几层的是吧?)三层嘛,一层一层三层,三层三层的,有楼板。

  民国时期,温岭、玉环等地一些有名望的家族,为了防盗匪侵扰,建以高墙大院及碉楼用于防御。这处位于玉环市芦浦镇的分水梁氏碉楼,建于民国18年,即公元1929年,是当时村里的梁姓大户所建。2011年,该碉楼被列为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是,4月7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碉楼的周边堆满了木板、毛竹等杂物,碉楼的墙体已经被藤蔓包围,由于年久失修,整座碉楼严重破损。

  玉环市芦蒲镇分水村党支部书记林明梅:这碉楼啊,实际上坏得不行了你看。原来前几年的话,三五年前的话,这个(藤蔓)都没有的,它上面有几个鲤鱼(雕刻)是不是啊,挺好看的,四个角呢白鹤吧,很逼真的。

  村支书林明梅口中的雕饰,如今在碉楼上已经看不见了。在碉楼的墙脚处,记者发现“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已经被堆砌的木板压倒了,但上面的字迹仍然清晰可见。

  既然这座碉楼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那为何显得如此“破败”呢?记者联系上了该碉楼的所有权人梁财根。

  玉环市芦蒲镇分水村村民梁财根:倒掉,我们不是故意把它拆掉。倒掉我没办法,我们跟乡(镇)镇府协商协商好几年了,它一直没给我解决问题嘛。就是这个是文物保护嘛,红线里面就不能造房子了,房子也不能造,地皮也没还你。

  梁财根说,碉楼是他爷爷留下的,碉楼里面的东西也确实是他堆放的。由于碉楼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碉楼周边的老房子也都划入了红线范围。他们家族想在这里建新房,但是审批没有通过。建房用地问题没有解决,所以他们也一直不同意修缮碉楼。

  玉环市芦蒲镇分水村村民梁财根:文物局里说维修炮楼,这个不是我管,土地是当地政府(负责),当地政府没有钱给我们,我没钱买土地,我也不管,一直拖在这里,拖着好几年了。

  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王慧慧:现在是我们主动说给他修缮,他不愿意修缮,说要房子啊,要地啊,要怎么样啊。然后这一块的话应该照理说是,乡镇或者说给他置换啊,跟当事人谈,我们是从几几年,很早以前开了协调会,开了无数次。

  王慧慧说,她们从中协调过很多次,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但她认为,关于土地征收和置换问题应该由镇政府协调解决。

  玉环市芦蒲镇副镇长曾长青:这个碉楼嘛是梁财根的,梁财根的,然后这边是梁文江的,(是他堂兄弟了?)嗯对,对对对。他想这里就把它原拆原建。

  曾长青告诉记者,为了协调梁某家族的建房问题,2019年3月份,芦蒲镇政府就该处房屋的拆建问题,向上级部门打了报告。2019年8月15日,浙江省文物局在审查意见中明确表示,根据专家现场勘查情况和该民居的危房鉴定意见,建议结合建筑保存状况,进行综合修缮加固。也就是说,省文物局的意见是该处房屋可以进行修缮,但不允许拆了重建。后来镇里也与梁财根进行过多次沟通。

  玉环市芦蒲镇副镇长曾长青:我跟所有者(梁财根)接触的时候,他的意思就是说,你既然把我(碉楼)当作文物,你政府就应该把我征收去,就是说在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就是把我给征收了。(那这个征收的话对我们政府来说,存在着怎样的一个难题吗?)主要涉及到资金的问题,因为乡镇嘛毕竟资金很紧张的。

  曾长青表示,由于镇里资金比较紧张,针对碉楼所有者提出的征收土地,或者置换土地的问题,一时也没办法解决,所以双方也一直没有谈妥。就这样,碉楼一直没有得到修缮,在风雨的侵蚀下日渐破损。记者从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了解到,针对该碉楼的修缮问题,他们也将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

  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任志强:玉环这个碉楼没有修复,还是比较特殊,比较典型的,那么接下来呢作为我们文保中心,台州市文保中心,那么我们多跟玉环这边沟通,那么跟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一下,看看一起让我们这个省级文保单位能够得到有效地修复。

  同时,任志强也表示,针对这种个人所有权的历史建筑,政府通过土地置换或征收的方式,再对建筑物进行修缮保护,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

  目前,芦蒲镇正在积极地与碉楼所有者沟通,同时也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让这座碉楼尽快得到修缮保护。

  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建筑与其他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会成为永久的遗憾。修缮古建筑,除了保护它的原有样貌,其重要的意义在于文化的传承。在路桥,有这样一座古建筑,与玉环分水梁氏碉楼的“遭遇”不同的是,它受到了特别的“优待”。

  最近,网上的一个帖子引发了网友的讨论,在路桥区银座街东侧路桥大道南侧的开发地块,有一幢旧房子“钉”在整个地块的中间,显得尤为“突兀”,网友们觉得这可能是一家“钉子户”。那么真相究竟如何呢?记者找到了房子的主人。

  房主戴妹领:谢三妹建起来的,谢三妹在上海是很有名的,搞设计这样子的了,看到这个风水好,就挑在这边,四面围河的。

  戴妹领说,这幢房子的原主人姓谢,她是后来购买的,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60年。从空中看,该建筑主体呈“凹”字型,坐北朝南。整幢房子富于装饰,正室入口两侧有楹联一副:“有山有水好留清白与儿会,半市半村聊葺茅茨蔽风雨”。这处建筑整体风格中西结合,保存完整。

  路桥区博物馆馆长叶祥青:这一幢建筑是谢氏民居,它是民国时期早期的一个西洋楼式的一个小洋房。整个建筑具有中西结合的风格。

  路桥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阮文忠:有大量的雕刻,建筑风格在路桥民国时期比较独特,所以我们把它列入了保护的历史建筑。

  阮文忠说,其实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为了保护这幢建筑,他们也投入了很高的成本。

  路桥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阮文忠:像这样一幢房子保护下来了,我们起码要增加一千五百万左右的保护成本。其中土地半亩左右,我们要三百多万元,如果要修复的话,要起码要近一千万,是这样子,像这种古建筑啊或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房屋,修复起来往往都是成本很高的。

  阮文忠说,由于修复成本很高,他们也曾矛盾过。不过,在他们做规划的时候,还是决定把它保护下来,并且从戴妹领手中收购了该房屋。

  路桥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阮文忠:这是挺矛盾,但是我们要,我们今天所做的工作一要对得起前人,第二个要对得起来者,就是说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就是把前人留下来这个优秀的东西传承下来,这样既不影响我们旧城改造,也把优秀的历史文化保护下来。

  路桥区博物馆馆长叶祥青:这幢房子保护起来啊,对我们,为了我们了解和研究民国时期路桥民居建筑和人文的生活习俗提供了参考依据,是一种实物见证。

  房主戴妹领:住在这里三个孩子都在这里生,带大,我这个对房子也有感情,国家给它保护起来,我(以后)可以过来看看房子还在。

  一边是开发建设,一边是保护古迹,如何做到发展与保护的统一,考验的不仅是当地政府的智慧,还有责任和担当。在城市现代化建设高度发展的今天,保护这些古老的建筑和文化,也显得尤为重要。

  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任志强:一座城市我觉得,你今后来说,就看你这座城市有没有底蕴,有没有文化底蕴,有没有历史的一种厚度,那么历史的厚度就是靠这些一座一座老的建筑老的东西串联起来。

  古迹是历史的实物载体,即使是一些断壁残垣,也应该尽力保存下来,任由其在时间的长河中风化,随之流失的是民族的文化记忆。今天节目中的两栋古建筑,完全不同的命运,前后对标,问题和方法,显然也已经跃然纸上。我们今天讨论的核心在于:古迹保存,谁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但是,在古建筑保护中,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政府的扶持是非常必要的。实际案例中,各地都在探索不同的策略,政府收储和修缮当然没有问题,但也有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旅游开发的先例,不少地方开发修缮之后,还会交由原业主使用,保留建筑的“烟火气”。 条条道路通罗马,古建筑要不被时间湮灭,继续承载历史“鲜活”当下,需要投入修缮和运营维护,政府民间携手合作,是优选路径。古建筑的消失,不仅仅是一幢幢具体建筑的消亡,更是其所承载的丰厚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消亡。加强古建筑古文化的保护与管理,秉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才能看到城市未来发展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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