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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688258):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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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688258):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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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网,建筑网,仿古建筑结构图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 12月16日)的9:15-15:00。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数量

  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 变更为“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详情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71,4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031,14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0,259.9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2月2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原“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合计17,481.28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31.41%。变更后用于“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最终以当地机关核准为准),新项目总投资为19,296.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424.04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

  原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卓易信息母公司,主要拟对公司自有云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将面向区域政府、行业政府和企业客户的SaaS软件优化丰富和标准化。该项目于2019年3月22日取得江苏省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宜兴发改备[2019]79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拟在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创业软件园)15-16层及数据中心二期401、501,项目建设拟投资总额为21,500.3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建设期3年,拟于第四年达产。

  截至2022年11月25日,原“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73.86万元。

  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2021-2022年中国政务云市场研究年度报告》,2021年数据,国内政务云产品中 IaaS 占比达 50.5%,SaaS、安全&运维、PaaS 占比分别为 27.3%、17.5%、4.7%。如果对比全球政务云市场会发现SaaS占比最高,说明从全球看,我国政务云处在从IaaS层基础建设向PaaS层、SaaS应用化建设阶段转变。传统模式下,中国政企(政府+行业)云服务市场存在近万家服务商,竟争壁垒不高,格局分散,在转云模式(系统集中、快速迭代)下必将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不论是在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巨头的市场份额变化证明马太效应越发明显,政务云服务市场的门槛就越高。但云服务头部厂商间博弈的激烈程度甚至会上升。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原募投项目实施的条件已经在发生变化,公司从而重新审视原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结合目前各地政府国资背景云服务公司的建设情况,无论是从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还是从提升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一体化程度的后续运营要求来说,政务云和国资背景云服务公司的整合都可能更符合发展趋势。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务云一定要上国资云的要求,但近年各地方政策的出台也有迹可循。2021年9月,云南大理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发《数字大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州直各委、办、局,州属有关企业、有关单位的原有信息系统陆续迁移到“苍洱云”进行集中部署。“苍洱云”由中国电子云承建,既服务于大理州政府机构也服务于州属有关企业,也就是兼具政务云与国资云的功能。同月,武汉云正式启用,而武汉云的内涵更为丰富,集武汉云政务资源池、武汉云信创资源池、武汉云企业资源池“三朵云”于一体,开辟了“一城一云”的模式,将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资源整合,政务云与国资云被收归于一体。

  基于公司对以上业务情况及政策、市场的相关情况的分析,公司决定适时做出调整,在公司已投入研发的物联网云业务方面加快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压力,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领域。

  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及业务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公司对原有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做出变更。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布局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云服务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新项目为“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以在当地发改委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公司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装修、升级改造现有的数据中心和办公场地,满足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的场地需求,同时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招募并培训相关研发与技术人员,以扩大公司云服务业务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建设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园区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经公司测算,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8.35%(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72年(含建设期),年平均销售收入19285.05万元。

  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业务布局,增强数字孪生技术服务的有效市场供给,提高盈利规模,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9,296.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355.43万元,项目实施费用7,068.6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72.72万元。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列表

  本项目总投资额19,296.76万元。其中16,424.04万元通过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占总投资额的85.11%;剩余部分将利用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占总投资的14.89%。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自开工之日起计算。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场地装修与升级改造、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等。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剩余部分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项目计划成熟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再做安排。

  数字孪生技术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鼓励我国数字孪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总体规划层面,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指出要加强数字孪生等关键前沿领域的战略研究布局和技术融通创新,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颁布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提出要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数字孪生技术研发与应用。国家政策对数字孪生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各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必然趋势,数字孪生技术不断受到国家与企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下游应用不断拓宽以及科技赋能不断深化等的驱动下,我国数字孪生市场持续增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数字孪生技术的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城市管理、航空航天、电力、船舶、农业、建筑、制造、石油天然气、健康医疗、环境保护等行业,下游应用产业规模庞大,为数字孪生市场带来显著的市场增长动力。在众多应用领域中,智慧城市是数字孪生技术的重点应用方向,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居于世界前列,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数据,2020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14.90万亿元,预计到2022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25.00万亿元,未来仍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极大地驱动我国数字孪生产业的发展。此外,数字孪生是5G赋能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作为5G衍生应用,可以加速物联网成型和物联网设备数字化,与5G三大场景之一的万物互联需求强耦合。随着5G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加速融合,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演进趋势日益明显,将催生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新业态,数字孪生日趋成为产业各界研究热点,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综上所述,数字孪生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显著的市场增长潜力将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大数据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性研发技术的拓展。目前,公司基于多年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沉淀,在数字孪生领域已形成丰富的技术积累与人才储备。

  在技术积累方面,公司是国内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中少数掌握X86、ARM、Mips等多架构BIOS技术的厂商,是中国大陆唯一、全球四家之一的X86架构BIOS独立供应商,也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BIOS和BMC固件开发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拥有基于计算设备底层固件安全策略、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云平台技术服务能力。公司凭借卓易物联网容器平台V1.0与技术开发中台V1.0等成熟技术架构,已逐步研发出数字孪生技术领域相关产品和应用,围绕管理、运维及运营维度,提供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公司数字孪生服务基于IaaS、PaaS、SaaS云技术平台,横向面向家庭、楼宇、小区、社区及综合体、园区等对象,纵向包含管理端和用户端,按需提供智能化管理子系统、物业运维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截至2022年6月,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4项,软件著作权306项。凭借诸多先进技术成果,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全可靠技术和产业联盟’会员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乾是国家重大工程A类专家,在其带领下已建立起一支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年轻化的技术开发团队,专业涵盖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通信工程和检测技术等多学科。截至2022年6月,公司研发人员规模达655人。因此,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本次数字孪生云平台项目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数字孪生产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规范及影响,公司存在产业政策变化或政策不落实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无法开展的重大不利风险。如果国家改变行业相关政策或者相关政策未完全落实,将对公司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政策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政策变化则会出现一定的经营风险。

  随着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固定资产、人员数量等均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所面临的技术研发管理与销售管理等问题也将都会呈现正比增长,这就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由于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达不到项目建成经营后的资产规模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将可能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预估,每年的新增折旧与摊销费用,较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规模将存在一定幅度的增长,导致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大幅上升。另外,未来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或者项目的施工进度调整,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压力。

  公司使用的核心技术和其它非专利技术,是公司业务能顺利开展的保障,核心技术人员若违反商业保密原则,向竞争者或其他第三方透漏公司核心技术和其它非专利技术,将给公司带来技术泄密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此外,能否维持技术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研发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在行业当中能否保持技术领先优势,若出现技术研发人员外流情况,将对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新项目实施尚需通过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园区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①技术上重点围绕“卓易边缘网关”、“卓瓴物联网容器平台”、“卓瓴智慧物联AIOT平台”、 “技术开发平台”、“数据中台”、“AI中台”、“可视化中台”等核心技术平台的优化升级,深耕PaaS领域的技术,进一步提升技术基础能力。

  ②业务上围绕“运营端一体化平台”、“集成端一体化平台”和“客户端一体化平台”进行建设,其中着重建设“客户端一体化平台”中的“智能化集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本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发掘收入增长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新增,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空间服务;企业征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空间服务;企业征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前述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是: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是: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 办公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 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空间服务; 企业征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 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 办公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对外 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空间服务; 企业征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 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涉及公司实际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的变化,对公司业绩无影响。具体经营范围表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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